2018年第十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企业(厂家)参展报名指南
企业(厂家)参展报名指南
▌参展要求
所有展品须符合展区设置要求。以下产品禁止参展:
1. 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。
2. 涉及商标、专利、版权,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的展品。
3. 在商务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、食品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产品。
4. 低俗类保健品、三无产品等。
若在展会期间发现上述产品,组委会有权勒令产品下架及相应企业撤展。
▌参展费用
1. 展位费。往届加博会参展商继续享受免展位费优惠。新进参展商按每个标准展位2000元的标准收取展位费(光地不收费)。
2. 展位特装费。鼓励参展商根据各自实际进行展位设计特装,特装费用由参展企业自行负责。
3. 其他费用。参展企业交通食宿费用自理。秘书处将推荐部分限价高品质酒店和宾馆,具体名称、地点、联系方式和价格另行通知。
▌参展企业的资格及申请的流程
(一)参展企业的资格。参展企业为在我国登记注册的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的法人企业。曾在往届加博会违规转让或转租(卖)摊位的企业禁止参展。
(二)参展申请需提供的电子版资料。具体包括:
1. 企业加盖公章的加博会参展申请表,表中企业及产品简介字数各控制在200字以内,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(300dpi)及申请表WORD文档电子版同时上报。
2. 主要产品的照片(5张),格式为JPG,像素:800×600。
3. 企业营业执照,格式为PDF文件,300dpi。
▌参展流程
1. 申请。拟参展企业向所在的省(市、区)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电子申请资料,当地省商务部门初审。
2. 确认。秘书处对各地报送的申请企业进行审核,符合参展要求的直接向企业反馈展位确认表,并通报所在省(市、区)商务主管部门。
2. 报到。布展时,参展企业凭秘书处核发的展位确认函报到,办理参展手续,领取施工证、参展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