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第十一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参展企业的资格及申请的流程
▌参展企业的资格
参展企业为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加工贸易法人企业(包括有出口业务的民营和外资企业)。曾在往届加博会违规转让或转租(卖)摊位的企业禁止参展。
▌参展申请需提供的电子版资料
具体包括:
1、企业加盖公章的加博会参展申请表(见附件1),表中企业及产品简介字数各控制在200字以内,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(300dpi)及申请表WORD文档电子版同时上报。
2、主要产品的照片(5张),格式为JPG,像素:800×600。
3、企业营业执照,格式为PDF文件,300dpi。
▌参展流程
1、申请。拟参展企业向所在镇街、园区商务部门递交申请电子资料,经当地商务部门初审、汇总后,报送组委会秘书处。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(星期四)。
2、确认。秘书处对各地报送的申请企业进行审核,符合参展要求的直接向企业发展位确认表,确认情况通报所属地商务部门。
3、报到。布展时,参展企业凭秘书处核发的展位确认函进行报到,办理参展手续,领取施工证、参展证。